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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生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生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第二次)
项目编号:HBHT-22074-22508
1. 招标条件
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生产设备采购CG-2、CG-4、CG-5合同包招标(以下称“本项目”)已列入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采购计划,招标人为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千亿球友会,招标项目资金全部来自于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所属项目施工需要,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现决定对生产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2 合同包划分
本次招标共有5个合同包,CG-2、CG-4、CG-5合同包,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2.3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湖北省境内)。
2.4 招标范围
采购的设备类型、技术参数、数量等信息,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业绩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和服务能力,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同一品牌产品只接受一个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同一品牌产品的制造商及代理商,或者同一品牌产品的多个代理商(多于1个)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合同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合同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多个合同包进行投标,允许同时中标多个合同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请投标人于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千亿球友会(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 7 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1 楼)登记购买。由于受新型疫情影响,无法前来现场报名的投标人,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850100973@qq.com。经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登记邮箱,各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收到。
2.招标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每标段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投标人须派代表持其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千亿球友会一号会议室(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1楼)纸质文件递交。
本项目采用单信封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jtjsjt.com)、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cjlq.com)、千亿球友会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长江路桥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龚家铺110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7707281143
采购代理:千亿球友会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 7 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卢女士
电 话:18007114625、 15827100292
合同包号 |
资质最低要求 |
CG-2 CG-4 |
1.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为所采购设备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的授权经销商/代理商(提供进口设备的应为该设备进口商或该设备进口商的授权经销商/代理商) ; 3.如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代理商,应提供拟供设备制造厂商对投标人2020、2021、2022年度的经销/代理授权许可材料。(不接受为本项目临时授权的经销/代理商;若投标人获得经销/代理授权许可不足三年,则提供获得经销/代理授权许可以来各年度的证明材料) |
CG-5 |
1.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证明; 3.所供车辆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出具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 4.所供车辆必须符合CCC认证要求并通过认证(出具有效期内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书); 5.防撞垫具有CNAS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国际互认的实车碰撞检测报告(出具的测试结果需符合《MASH2016》的TL-3的防撞等级测试标准,检测机构在CNAS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中有《MASH2016》碰撞速度、碰撞角度、结构合理性、乘员风险检测项,并且在有效期)。 |
合同包号 |
业绩最低要求 |
CG-2 CG-4 CG-5 |
近 3 年累计销售与设备同拟供本项目的品牌、同规格的设备数量分别不少于招标公告附件2中规定的各设备业绩要求最低数量。 |
注:
1.证明材料要求同时具备:①供货合同的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反映供货数量,合同供货金额);②使用单位出具的货物交货证明(如验收报告或收货清单等)。时间以使用单位出具的交货证明上写明的交货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设备品牌、规格等,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2.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授权经销商/代理商的,授权的制造厂商提供的销售业绩可予以认定,若厂商提供的销售业绩为其他授权经销商/代理商的,则此被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需提供业绩合同签订年度内的经销/代理授权许可材料。
3.近3年指2019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
合同包号 |
财务最低要求 |
CG-2 |
近3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800万元,近3年每年的净资产不少于160万元。 |
CG-4 |
近3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100万元,近3年每年的净资产不少于20万元。 |
CG-5 |
近3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200万元,近3年每年的净资产不少于40万元。 |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以成立以来的年平均营业收入认定(提供相应年份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无相应财务会计报表的不予认可)。投标人应附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合同包号 |
信誉要求 |
CG-2 CG-4 CG-5 |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对以上(1)、(2)、(4)信用状况应附指定网站截图,截图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
2.近两年是指上两年指2020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
3.近三年是指:近三年指2019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
合同 包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需求数量 |
业绩要求数量 |
备注 |
CG-2 |
沥青摊铺机 |
≥9米,伸缩式 |
台 |
2 |
15 |
投标人本合同包拟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为同一公司旗下品牌 |
双钢轮压路机 |
≥13吨,振荡 |
台 |
2 |
15 |
||
CG-4 |
驾驶式抛丸机 |
额定功率≥90kw |
辆 |
1 |
6 |
|
CG-5 |
防撞缓冲车 |
≥100型 |
辆 |
2 |
15 |
投标人本合同包拟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为同一公司旗下品牌 |
防撞缓冲车 |
≥80型 |
辆 |
2 |
15 |
||
防撞缓冲车 |
≥60型,皮卡 |
辆 |
2 |
15 |